摘要: 福建工信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 [阅读全文]

福建工信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方案指出鼓励开展退役电池梯次利用,鼓励梯次利用企业自建、共建、共用退役及报废电池回收渠道,开展异型异容电池组合梯次利用技术及模式研究创新梯次利用商业模式,建设商业化服务平台,探索线上交易、线下交货的电池残值交易。方案明确2020年1月底前,研究制定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2020年到2021年,初步建成福州、厦门、泉州等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集中地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形成一批可推广借鉴的梯次利用示范项目。2022年初步建成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