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拟完善经营性充换电网络布局

2021-05-13 发布者: 西安市 市级平台
摘要: 《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 [阅读全文]

《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对外公布。其中提出,为了提升充电桩等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将鼓励建设集中式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完善经营性充换电网络布局,并且落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

01.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持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按照《实施计划》,到2025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2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值突破3500亿元,占全市汽车制造业产值35%以上。

构建关键零部件技术和产品供给体系

加快动力电池技术突破,布局固态电池等新一代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高功率密度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向系统集成化、结构轻量化、控制智能化方向发展。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基础材料、核心工艺突破,燃料电池系统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明显提升。

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

优先发展纯电动汽车,支持本市整车制造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增加高端纯电动车型供给。

加大智能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力度

支持相关企业跨领域联合开展车用操作系统、车规级芯片、智能计算平台技术攻关,探索设立国家级车用操作系统创新中心。支持视觉识别系统、线控底盘系统、传感器、云控平台、高精度地图、专用测试评价设备、路侧智能感知系统等核心技术攻关和首台套突破。紧扣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等前瞻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开展相关领域计量测试技术方法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

02.构建绿色交通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融合发展

按照《实施计划》,到2025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车,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环卫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80%,网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50%

优化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

完善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支持政策,自2023年起,对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再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探索在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基于适当支持。消费者将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允许其保留持有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

推进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

研究巡游出租车更新新能源车型鼓励政策,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租赁汽车、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用于应急保障等特殊场景,且确无适配车型的,应当以负面清单形式列明。

加快打造智能汽车应用场景

推进高度自动驾驶(L3+以上)示范区建设,打造国家级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

0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型基础设施配套保障

按照《实施计划》,到2025年,充换电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完善经营性充换电网络布局

滚动编制充换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加强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鼓励集中式充电站、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要求,提高直流快充桩占比。

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宾馆、医院、商场、P+R停车场、公共及道路停车场、高架道路下方用地等资源,布局经营性充电设施。鼓励商场、商务楼宇物业经营主体减免充电车辆停车费,通过对占用充电车位的燃油车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缓解“油车占位”矛盾

鼓励存量公共充电桩改建为直流快充桩,力争新建或改建快充桩1万根。完善换电设施报建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换电运营给予补贴。推动有条件的公交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对外开放。强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平台功能,并接入一网通办,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统一查询、支付。

落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

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社区充电模式。完善新建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标准,严格落实配建要求。

加快充电示范社区建设,鼓励老旧社区探索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模式。加大社区电力接入保障力度,减免电力增容费用,社区具备安装充电设施条件的,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非正当理由进行阻碍。